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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出台《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》推进救灾规范化
发布日期:2017年05月10日
央广网重庆5月9日消息(记者刘湛)重庆市民政局今天称,近日,重庆市出台《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》,进一步推进自然灾害救助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精细化建设。
一是规范救助项目。《标准》确定6个救助项目,包括物资救助、应急救助、遇难人员家属抚慰、过渡期生活救助、倒塌、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以及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等。
二是明确救助标准。明确每个救助项目的具体救助标准,规范救助资金管理。如紧急转移安置人员按20元/天·人的标准给予救助,原则上不超过15天;过渡性生活救助按20元/天·人的标准,原则不超过3个月;遇难人员家属抚慰按16000元/人标准一次性发放等。
三是提高重建标准。明确倒塌、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对象及房屋重建类型,提高重建标准,由原来2500元/间提高至5000元/间,4间及以上的补助由12000元提高至20000元。
四是加强工作指导。坚持问题导向,对不同救助项目提出差异化指导意见,结合灾情实际开展救灾工作,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。